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中国足球罢赛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国足球罢赛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比赛是一种成文的约定,对组织方 参赛方都有约束力,如果某队无故或有因退赛,造成他方损失,必须承担代价和后果,从比分上,退赛队被判零比三负,并扣罚赛前缴纳的保证金,恶意退赛的一并在赛区通报,列入黑名单,在日后赛事中排除在外,一定年限不得参赛。
亚洲杯预选赛赛制/亚洲杯晋级规则如下:
1. 亚洲杯预选赛采取主客场循环赛赛制进行。
2. 每组前两名和所有组中成绩最好的第三名将最终晋级亚洲杯决赛圈。
3. 亚洲杯预选赛所有比赛都将按照如下规则进行:
1) 在主客场循环赛的基础上,球队获胜得三分,平局得一分,失利得零分。
2) 如有球队退赛或罢赛事件发生,亚洲杯组委会将保留处罚等相应权利,并可能改变竞赛赛程和相关排名规则。
4. 在主客场循环赛制下,各组排名将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:
1) 积分多者,排名靠前;
2) 如果两支或更多球队积分相同,他们的最终排名将依据如下规则:
(1) 相互比赛中,得分多者,排名靠前;
(2) 相互比赛中,净胜球多者,排名靠前;(不涉及客场进球数)
(3) 相互比赛中,进球多者,排名靠前;(不涉及客场进球数)
(4) 小组赛中净胜球多者,排名靠前;(不涉及客场进球数)
(5) 小组赛中进球数多者,排名靠前;(不涉及客场进球数)
(6) 如果被涉及出线的两支球队最后一轮同场竞技,将通过点球大战方式决出胜负;
(7) 抽签。
5. 所有小组中成绩最好的第三名球队也将直接获得晋级亚洲杯的资格,所有小组的第三名将依据以下规则选出成绩最好的第三名:
1) 得分多者,排名靠前;
2) 净胜球多者,排名靠前;
3) 进球多者,排名靠前;
4) 小组赛中红黄牌少者,排名靠前;
5) 抽签。
第一阶段:46进40,由fifa排名第35到40的球队作为第一档,第41到46的球队作为第二档,主客场两两对决,淘汰掉6支队。(实际上被淘汰的队伍有中国澳门、文莱、东帝汶、不丹、巴基斯坦、老挝)
第二阶段:也就是40强赛,出线的12支队伍自动晋级2023年亚洲杯正赛。
第三阶段:在第二阶段未能晋级的16支队(包括4个小组第二名,8个小组的第三名和成绩较好的4个小组第四名)直接进入2023年亚洲杯预选赛小组赛。剩余的12支国家队则通过两轮附加赛决出剩下8个小组赛参赛名额。
第四阶段:由第三阶段的24支国家队分成6组,每组4支国家队采取双循环赛制,每组前两名晋级2023年亚洲杯正赛。
辽篮上诉闫军,是忍无可忍情况下的行为。任何一支球队,都不可能无中生有的去投诉裁判。投诉结果如何还无法知晓,我个人觉得,cba联盟不会对闫军有什么大的处罚,因为在过去几年里,闫军针对辽篮的错判误判不胜枚举,也没见cba联盟有什么说法。所以这次投诉,说出大天来也就是谈谈话,提醒他以后注意点(这一点都不一定能做到)。
尽管这样,我还是觉得投诉是有必要的,它能引起篮协管理层的注意,让更多的球队,更多的球迷认识这个闫军,对他也许是个监督约束,如果他还有一点良知,就该知错就改,收敛一点吧!如果他有恃无恐,打击报复,就让老天爷惩罚他吧!
无论怎样,辽篮都不会罢赛。辽宁男篮是cba的一支劲旅,辽宁男篮在全国有广大的球迷,深受篮球爱好者的喜爱,不会因为有闫军这样的裁判就退出比赛,对辽宁球迷来说,闫军啥都不是,他早晚有退出球场的那一天,但辽宁篮球却会永远发展下去。他如果再昧着良心吹黑哨,迟早会受到惩罚的。
在辽宁和山东队的比赛结束后,辽宁总经理李洪庆第一时间组织材料上诉至篮协,要求对当值主裁判闫军进行调查并禁赛。
关于CBA的裁判问题一直是球迷讨论的焦点,对于辽宁队球迷来说,他们将闫军称为“辽篮克星”。这次上诉状告闫军,看起来似乎对他已经忍无可忍。李洪庆具体组织了什么样的材料不得而知,因为我看到一些报道中提到的判罚问题,站在中立球迷的立场来看,只能说是见仁见智,出发点不同,理解也不同。当然,我们并不清楚李洪庆手里的材料情况,所以不能断言辽宁上诉会失败。
闫军是国际级裁判,也是CBA十佳裁判。他和段铸、叶楠、郭楠、段晓鹏、刘森是CBA首批专职裁判,能从人数众多的裁判当中脱颖而出,可见闫军的业务能力已得到篮协的极大认可。在CBA的强强对话、总决赛等重要比赛中,时常能够看到闫军执法的身影。由此可见,篮协对于他的信任和重视。但是,裁判工作出现错判、漏判是不可避免的,这点在NBA里也时常发生。所以,辽宁队上诉成功的几率恐怕不大。
如果辽宁队上诉失败,会以罢赛来抗议吗?
事情应该没有严重到罢赛的地步,辽宁队应该也明白上诉的结果。他们之所以上诉,一方面是想给联盟压力,让联盟在以后的比赛中不要安排闫军执法辽宁队。另一方面也许是为了表达强烈不满。辽宁队本赛季势头强劲,目前以9-1排名第二。以他们现在的人员配置,毫无疑问是总冠军的有力竞争者。如果李洪庆在这个时候罢赛,恐怕会成为辽宁篮球的罪人。
谁举证谁受益,这是司法惯例对裁判也管用,就看辽宁能不能找到闫军违法乱纪确凿证据
辽宁队申诉闫军,这梁子结得很大,篮协安排到CBA6名职业裁判,闫军自然算里面的佼佼者,现在辽宁队申诉他,说对辽宁队不公,实际也算很聪明,如果主教练在场边发泄不满,或者借助网络批评裁判,最终都会被CBA处理,我现在主动申诉,我利用自己的权利玩阳谋,利用程序的便利,让当事人闫军和CBA肚子疼。不得不说李洪庆这个媒体人出身的总经理,脑子实在太活了,这操作让自己的不满变得有理有据,但能不能找到闫军明目张胆的依据,这才是后续进展的根本所在,真不知道李洪庆和辽宁队手中有什么筹码,这很关键。
1、找到违法乱纪铁证,辽宁才能扳倒闫军
即便闫军6人是职业裁判,他们长期受雇于篮协和CBA公司,但他们还有自己的单位,最多也就是借调性质,包括中超的裁判,这些人大多是教师或者体育局官员,原本在社会就是默默无闻的普通百姓,他们虽然顶着法官的名号,实际根本没有法院法官的地位和威慑力。由于他们受雇于CBA公司,如果辽宁队真的拥有行贿受贿,进而改变了比赛进程这样的铁证,那就不是到CBA申诉,都会直接向法院起诉,CBA在姚明的带领下,借鉴NBA对裁判的管理,肯定也对裁判有明确的纪律要求,所以闫军的行为应该在可控范围之内。
2、最终出口气概率很大,篮协冷处理可能性大
应该说辽宁队的证据不够很硬,闫军坐在了技术台,一方面可能是调查期间避嫌,再就是属于裁判员正常轮休安排,因此这申诉就比较搞笑和幽默了,当面发泄不满会吃T,既然CBA给申诉权,我就滥用一下怎么了?这就是很聪明的钻程序的空子,在法治社会这实际被默许,那最起码出口恶气,先营造一个派闫军执法辽宁队要谨慎的舆论氛围,但最终篮协会牢记的可能性真的很小,因为如今就那么几条枪,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是莫须有,凭这个限制一个裁判员,篮协也不会那么软弱与糊涂吧?
这事要想看得简单,那就是自己简单了,辽宁队、闫军和CBA既然裹挟其中,最终的裁决权还是CBA,明明白白不能有什么效果,辽宁队还要申诉,这反常之中显示了不同寻常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足球罢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中国足球罢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